《隧道施工安全实施意见》关于隧道逃生管道的
文章来源: 发布者:admin 时间:2016-10-29
《隧道施工安全实施意见》关于隧道逃生管道的规定
洛阳国润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超高分子隧道逃生管道纵向连接可采用环形抱箍连接、U型卡链扣连接、金属件对夹式连接、过渡弯头连接等连接方式,拆装快速,适用性强,超高分子材料可作为逃生管首选材料。
《隧道施工安全实施意见》关于隧道逃生管道的规定:
1.施工现场要按要求设置足够的通风、逃生管道和报警设施。
2.逃生管道要保证壁厚不小于20mm,管径不小于800mm,每节管长宜为1m~6m,可手动拆卸,连接牢固,并尽量与隧道车(人)行横洞相连接,形成网状逃生通道。对逃生通道设置不到位的,严禁开挖作业。
3.逃生管道设置起点为最新施作好的二衬端头处,距二衬端头距离不得大于5米,从衬砌工作面布置至距离开挖面20m以内的适当位置。
4.逃生管道沿着初期支护的一侧向掌子面铺设,管内预留工作绳,方便逃生、抢险、联络和传输各种物品。
隧道施工安全实施意见的规定:
1. 施工现场要按要求设置足够的通风、逃生管道和报警设施。
2. 隧道工程施工需实施作业限时制度,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夜间也要停止作业。
3. 在隧道支护方面,施工单位要严格隧道施工支护施工工序管理,严禁支护滞后和安全步距超标。
4. 施工单位应选择有资质的单位,开展隧道超前水文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单位要提升预报和监测质量,同时及时准确反馈给施工、监理、设计单位。
5.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推行机械化作业,以减少作业人员。1km以上的隧道应安装“门禁系统”。对1km以下隧道人员车辆出入洞也要规范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6. 在隧道爆破方面,要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成立隧道爆破安全小组,配备足额安全人员。
7. 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制定应急救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人员等,定期组织应急逃生演练。